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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加速林业发展的决定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实现省委、省政府提出的旅游产业二次创业的目标,省林业厅已将森林生态旅游作为林业八大产业之一,从机构、政策、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。

云南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(云南省国家公园办公室)是全省森林旅游发展的主管部门,并拟定近期与云南省旅游局共同成立“云南省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”及其办公室,以切实加强对全省森林旅游工作的领导,推进全省森林旅游又好又快发展。目前,全省已制定《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》、《云南省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规划》(2006-2020)、《云南省国家公园发展规划纲要》(2009-2020)等指导性规划文件、先后发布《国家公园基本条件》、《国家公园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》、《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程》、《国家公园建设规范》、《自然保护区与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检测技术规程》、《自然保护区与国家公园巡护技术规程》等地方标准,另有《云南省森林旅游示范景区标准》、《云南省森林旅游示范县标准》《云南省森林旅游示范村(镇)标准》三个地方标准正在申报过程中,《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旅游局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意见》、《云南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》等文件、规划也将于2013年内发布、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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