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积极推进国家公园立法工作
为推进云南省国家公园立法工作,2014年2月12日,云南省政府法制办黄旻副主任带领相关处室人员到云南省林业厅就《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》立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。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夏留常介绍了我厅国家公园立法的准备和进展情况。双方就推动国家公园立法进程,进一步加快解决立法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沟通、探讨。
国家公园是当今国际社会保护自然、文化及其景观资源的主要模式之一。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明确提出"建立国家公园体制"。云南生态区位重要、生物多样性丰富、景观资源富集,但生态十分脆弱,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。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,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举措,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创新和亮点,有利于丰富保护地管理体系,实现自然、文化及其景观资源保护、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。云南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工作,自1996年起,我省就率先开展了国家公园保护地模式的研究和实践,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、民生改善、旅游提质增效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。2008年6月,国家林业局批准云南作为我国唯一的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省。2013年11月,经省委同意,省人大常委会将《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》列入了《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》的第一类项目。
2007年底,云南省国家公园立法工作正式启动以来,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,我厅开展了《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(草案)》)的起草工作,多次召开咨询、论证和研讨会,赴多地进行调研,广泛学习国外国家公园管理先进经验。目前,《条例(草案)》已草拟完成。
黄旻副主任一行在听取我厅国家公园立法情况汇报后表示,将继续配合我厅对国家公园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,尽快完成《条例(草案)》的送审、论证工作。最后,夏留常副厅长要求厅相关处室全力以赴,在省法制办的指导下,快速推进国家公园立法进程,确保《条例(草案)》如期提请审议。(云南省林业厅 杨喆 张一群)